编者按:统战工作是一门科学。对统一战线若干称谓进行辨析,准确把握和使用统战工作范畴的基本概念,是建立科学严谨的统战理论体系的需要,也是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需要。为此,“丝路同心圆”精心推出“统战小课堂”专栏,敬请关注!
华侨、归侨、侨眷
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那什么是华侨,归侨、侨眷?下面咱们一块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华人华侨如何区分?
华侨: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
·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
·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视为华侨:
中国公民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
·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
·5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
不视为华侨:
·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
·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
外籍华人
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或者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所以,华侨、华人的区别在于:华侨是中国籍,外籍华人是外国籍
什么是归侨?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
·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视为归侨:
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
什么是侨眷?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视为侨眷:
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
谁来认定归侨、侨眷的身份?
审核认定机关: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
侨眷身份不变:
·华侨、归侨去世后
·华侨身份改变后
侨眷身份丧失:
·依法与华侨、归侨及其子女解除婚姻关系
·与华侨、归侨解除扶养关系
来源:中国侨联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