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4月15日,自治区党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召开十届十一次全会,对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作出系统安排部署。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于新疆各项工作全过程,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在“丝路同心圆”开设“书记谈‘铸牢’”栏目,将陆续刊发各地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文章,敬请关注!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是习近平总书记审古今之变、察时代之势,深刻把握中国历史文化和民族发展规律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和新疆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作为新组建的党委部门,必须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安排部署,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社会工作的主线,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重点围绕做活南疆“棋眼”战略定位,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新疆实践,推动构建城乡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机制,为更好建设美丽新疆奠定坚实社会基础。
一、健全完善以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的组织机制,建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层阵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是各族群众共同的家,民族团结一家亲。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地见效,根子在基层、重点在基层。城乡社区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争取人心、凝聚人心的重要一环,必须把夯实城乡社区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固本之策,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推动乡镇(街道)党(工)委把工作重心聚焦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强化城乡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确保党中央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城乡社区全面贯彻落实。
坚持党建引领工作格局优化,夯实城乡社区治理根基。构建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拓宽各类群体有序参加基层治理渠道,鼓励和支持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促进城乡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每一名党员都成为维护团结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的一面旗帜。
坚持党建引领人才队伍培育,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力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推动各地足额配备工作力量,会同有关部门举办自治区基层治理骨干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和村(社区)“两委”成员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化解矛盾等方面独特优势,激发城乡社区志愿者内生动力。研究制定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持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干事创业的能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人才支撑。
坚持党建引领基层减负赋能,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效能。按照“壮马、轻车、畅路、聚力”的思路,研究制定关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政策措施,督促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履行好自治区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开展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等情况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整治村(社区)“滥挂牌”问题,持续巩固为基层减负成效,切实将城乡社区治理效能转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源源动力。
二、健全完善以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的协作机制,凝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大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民族地区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做好新时代新疆社会工作,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健全完善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的党建工作体系。
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协调机制,探索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新途径。指导各地健全和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党建引领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网格)、党员中心户(楼栋长)组织链条建设。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加快建设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积极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持续巩固各族群众和谐相处、和睦相亲的大好局面。
建立健全条块结合的协作机制,注入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新动能。加强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搭建平台、衡量工作、评价成果,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联络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党建“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通过搭建协作平台、拓宽协作渠道、创新协作方式,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互益的格局,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凝聚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机制,激发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新活力。创新城乡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和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志愿服务和社会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以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为载体,大力引导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画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同心圆。
三、健全完善以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的制度机制,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城乡社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保障各族群众享受平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建设,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基层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加快城乡社区治理法规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制定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依法厘清乡镇(街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明确和规范社区工作职责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规范。借鉴兄弟省区市经验做法,探索研究制定自治区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明确办事处与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职权边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
加快城乡社区治理法治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依法办事能力和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加大社区工作者学法用法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依法办事能力,积极推进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协调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落实,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等围绕社区各族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社区经常性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增强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
加快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坚决做到党的统一领导和基层群众自治相结合,指导监督各地在城乡社区依法有效实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指导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推行城乡社区议事协商目录制度,明确基层议事协商的具体内容,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在全社会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良好氛围,凝聚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强大合力。
(作者为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部长、“两新”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