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地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

9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2019-12-17 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米日古力·吾报道)从自治区民委(宗教事务局)获悉:近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命名我区哈密市、乌鲁木齐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命名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特克斯县喀拉达拉镇、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乌鲁木齐广播电视集团)、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健坤牧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第五小学、喀什地区泽普县第五中学、和田地区实验中学、阿克陶县人民医院、吐鲁番博物馆9家单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来,哈密市、乌鲁木齐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牢牢聚焦总目标,把民族团结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入人心,珍视和维护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得到发扬光大。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等9家单位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载体,实施“模范单元”“模范楼栋”“模范小区”“模范班级”“模范科室”“模范岗”等民族团结“细胞工程”,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得到进一步加强。

  截至目前,我区已有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乌鲁木齐市等9个地州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已有59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丁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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