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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2018】统一战线年度热词: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篇
2019-01-14 统战新语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在二〇一九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总书记一句“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让多少心中有梦、努力奋斗的人心潮起伏,感慨万千。

  回望2018年,对统一战线来说,有加强党对统战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顶层设计,有习近平总书记对统一战线的殷切关怀,有令每个统战人难以忘怀的重要时间节点,有一系列指导和推动统战工作创新发展的文件法规、会议活动......

  这一年,统一战线勠力同心、砥砺前行;

  这一年,统战成员、统战干部时不我待、只争朝夕......

  令人难忘的2018!即日起,“统战新语”重磅推出“2018统一战线•年度热词”系列盘点,每天一篇,一起来看,哪个词在你心中占据了C位,给你留下了不一样的回忆?

  今天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篇——

  实践锻炼

  2018年,26名来自各省区市、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的党外代表人士,在北京、上海、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7个全国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分别挂任省级政府工作部门、市级政府领导班子副职,参加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是推进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重点是科学使用、发挥作用,关键是加强培养、提高素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对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作出规定。

  中央统战部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工作。2011年以来,先后建立7个全国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共遴选7批137名党外代表人士到基地挂职。参加挂职锻炼的党外代表人士,通过在改革开放前沿、扶贫攻坚一线等吃劲岗位、重要岗位磨练,政治把握、参政议政、组织领导、合作共事能力进一步增强,其中一些在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或政府工作部门担任重要职务,产生积极示范导向作用。

  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

  2018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颁发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第一部由党中央制定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为社会主义学院事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在社会主义学院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共十一章63条,约6200字,分为“总则”“分则”“罚则”“附则”四个板块。第一章是“总则”,主要是对制定《条例》的目的和依据,社院的性质定位、总体要求、工作方针、基本任务、培训目标和院训等作出规定。第二章至第九章是“分则”,分别对社院的设置和领导体制、班次和学制、教学、科研,中华文化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学员管理,机关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办学保障等作出规定。第十章是“罚则”,主要是对《条例》的执行和监督检查作出规定。第十一章是“附则”,主要是对《条例》的解释权限和施行时间作出规定。

  《条例》的颁发实施,在广大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和社会主义学院教职工中产生强烈反响。大家普遍认为,《条例》的颁发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家深受鼓舞、倍感振奋。《条例》为社会主义学院始终保持正确办学方向、提升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根本遵循。大家纷纷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推进社会主义学院创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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