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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预算补充公开情况说明

2018-11-20 统战部

  根据《关于做好财政部驻新疆专员办2017年预决算公开检查处理决定整改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8〕145号)要求,对照我部2017年预算公开中内容不完整的问题,现补充公开2017年预算相关内容

  一、未公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预算数为1735.4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数为173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321.4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93.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79万元。比上年度基本支出增加5%。项目支出为414万元,包括:培训、考察及专项业务费406万、《新疆穆斯林》杂志社8万元。比上年度项目支出增加15%。增加主要原因为《新疆穆斯林》杂志社、新疆穆斯林网站管理中心由自治区民宗委转隶我部管理,同时经费转入我部。

  未公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37万元,增加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未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2018年11月20日

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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